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鄰居、社區、公寓大樓管理 > 圍牆違建修繕

圍牆違建修繕

  • smu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9-22 10:20 
  • 文章人氣:403
  • 個人積分:12
  • 律師您好,
    老舊公寓(約民國7X年建)建造時未申請取得圍牆建築執照,後因政府單位須埋公用水溝管線(約民國9X年),故配合而拆除部份圍牆,待施工完成後再修建回圍牆,請問此部份算是修膳嗎?算是新違建還是仍屬舊違建?可否補申請建照?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