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12號晚上10點多,在台北通化街寵物店買了一隻幼貓,結果16-17號有拉肚子現象18號帶去看醫生,以為是幼貓剛換新環境不習慣,結果這三天發現貓咪懶懶的,感覺活動力不好,今早摸他發現熱熱的,剛剛帶去檢查發現弱性貓瘟,當初有簽合約,合約訂製7日有出現貓瘟,無條件收回貓咪,並換同等值貓咪,可是剛剛獸醫說,幼貓有這個幾乎80%死亡率,而且就算換一隻新貓回來,家裏已有貓瘟媒介,也有可能會傳染,我要怎麼請寵物店退錢?
我們有詢問獸醫,他說通常貓瘟在發病期才比較檢驗的出來
您好,
依照契約約定,您只能請求寵物店更換新的貓咪,無法請求解除契約並退費,家中可另作消毒清潔即可。
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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