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社區停車位使用問題
- 徐維宏 (徐維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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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7-08-11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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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 依你所述,該30個停車位無獨立產權,應屬於共用部分,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9條、第23條規定,除法令限制外,可以規約約定之,故要先判斷規約有何規定,若無規定,各區權人都可以按共用部分之比例,使用收益共用部分。租賃住戶若代理區權人或由出租之區權人參加抽籤,仍然符合第9條之規定。
- 若屬於法定空地,可召開區權會並在規約內規定,但要符合相關建築管理法令之規範。
- 聯絡電話:0910563070 部落格:https://stoon1219.pixnet.net/blog LINE ID:stoon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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