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收到商品後蓄意破壞商品後要求我賠償
- 陳俊溢 (陳俊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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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4-24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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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先將物品有受到損害的情況進行證據保存,例如與對方對話說明物品已經受到損害,或者找公正之第三人進行檢查並錄影存證。 基本上,郵購買賣要辦理退貨需要以原本的沒有受損害的物品進行退貨,如果物品因可歸責於買者的行為而受到損毀,那根據危險負擔的規定,這損毀的責任應由買家負責。你可以對方商談,表示無法退錢,如果對方向消保官提起申訴,你可以拿你保存的證據及表示物品交付後危險應由買受人負擔,因此該商品受損後,買家應對受損負責,要求買家受領受損的商品,或謹退還扣掉減損費用之部分費用。此外,如果買家是蓄意損毀物品,而且要利用此一方式來詐取財物的話,那還可能會有詐欺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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