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因為電話號碼主人是我
但我借給男朋友使用
他之前有再做詐欺
之後我接到調查局通知要我到案說明
調查局只有問我
電話是我在使用的嗎
我說不是 是我男朋友
他問我男朋友名子電話住址之後
就讓我離開
也有問我是否知道今天傳喚我來是配合調查
我說知道 了解
我想請問
因為我男朋友現在也被調查局調查了
不小的是因為我說是他在使用的 才被調查局調查
現在他被法院列為被告詐欺案
那我會有事情嗎
提供電話給他人作為詐欺犯罪使用工具
自己沒有從事詐欺行為
你可能涉及幫助詐欺罪
是否會成立則看你是否明知或可以知道將有助於詐欺行為
所以還是要看將來被告等的陳述及其他相關資料才能判斷
先感謝你的回應
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給男友使用
他在那段時間 他電話都是關機的狀態
也沒有拿那支電話來做詐欺的工具
我也不知道為何不知識不是有人被抓了
裡面有我男友的電話號碼才會被調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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