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請問一下,存證信函若已經收到,是否一定需要回函?可以不回函採自行聯絡寄件人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既然已採取寄發存證信函的方式,表示對方已經開始在留存證據,建議您最好還是以存證信函方式回覆,建議您應攜帶收到的存證信函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不隨意回覆才是上策!輕易回覆僅是徒留不利自己之證據罷了!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2018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470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