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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這週二我

  • Crys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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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0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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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這週二我們買了一台二手車,但交車後的隔兩天我們開去合格的檢驗廠檢驗,發現有板金被更換的問題, 但我們當初在付訂金時簽的合約,車行寫"鈑件絕無碰撞,泡水,如果檢定不實訂金金額退還",我們購買時,車行說若有問題可直接退還車給他們 我想請問的是,因為合約上只寫保證,似乎沒有寫賠償方式,我們是否只能退還車 拿回車款 謹此而已?而無其他賠償? 畢竟驗車費+這陣子花的時間也不少,這些在法律上無法請車行理賠嗎? 以及 我應該得到的合理賠償是? 謝謝您的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