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案件,程序上該如何處理?
- 龍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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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7-2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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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請問律師大大,因為與之前的男朋友分手後,他的現任女友在LINE的動態上PO出我與朋友的合照,並說一些不堪入耳的話語。還把我曾經寫的日記全部PO上我的留言動態…雖沒指名道姓,但她是連同我的照片一同PO出。
我並不知道照片是從何處來的,我在想,是不是曾經我有借男方手機,那相片在手機裡他未刪除,所以對方才會有我的照片。
我想請問,這算是侵犯到我的肖像權了嗎?如果是,我想提告需要請律師嗎?可要求對方賠償嗎?
麻煩您了,謝謝,我真的很生氣,因為她在LINE上PO的言語真的很難聽,她罵我是母狗,可是卻沒有指名道姓,拜託您了,謝謝,謝謝~!
重點是想請問,如果想提告,時限是多久?還有,是警局報案還是要按鈴聲告?最高求償可到多少?麻煩您~!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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