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夫幫我哥當擔保人 應該有6~7年
可是我哥去年開始因為老婆跑了 整個生活擺爛
一年下來我接濟他5x萬左右~他欠兩張卡債 一個房貸 一個保單借款
我家人都心有餘力不足 他房貸欠繳三個月 我先幫他繳了一個月 所以剩兩個月
而且這還是房貸專員打電話給我姐夫(擔保人)
我不想因為這樣影響到我姐姐的家庭關係 畢竟他都嫁人好幾年了
我想問有無辦法可以 解除我姐夫擔保人的資格
張律師你好,
那如果我幫他繳清積欠的兩個月的房貸 可否跟債權人協商取消我姐夫擔保人的資格?
1.已經發生的債務 除非債權人同意 或另提出擔保 否則應該不可能免除保證責任 2.還沒有發生的 可以跟債權人表示 不再保證
是否得以免除保證人之責任,原則上必須由銀行同意才可以,基本上或許另外有人替代您的姐夫來擔任保證人的話,銀行或許同意的可能性會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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