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接到一通電話聲稱自己是已分手前男友的太太,先是詢問我是不是某某某(本名),接下來又問我知不知道某某某(前男友)然後說她已經掌握證據了,要告我通姦問題是早在兩年前已跟這位前男友分手,僅交往半年,當時也不知道對方已婚這樣我真的會被告嗎?又該如何處理?
P.S.我是到昨晚對方太太打電話過來才知道對方已婚這件事情....當時分手並不是因為這個原因,但確實已經分很久了
對方有任何可以證明您們有發生性行為之證據?
在沒有證據證明通姦行為存在的情況下,是無法對於嫌疑人加以論罪科刑的。
首先感謝賴律師的回應
目前我無法確認對方掌握了什麼資訊,但對方昨晚表示她是來通知已經和律師聯絡準備提告。對方是以私人號碼的方式來電,無法與對方直接取得聯繫,且早在分手當下我就將"前男友"聯絡資訊全數刪除,我目前也沒辦法直接聯絡到那位"前男友"了解狀況。
推估對方可能有當時的親暱來往簡訊,但內容應僅止於親暱
我與"前男友"並沒有任何合照,除非當時有被偷拍而我不知情
另外就是,
我很不希望這件事情讓家人知道而有所擔心
但若是私下和解賠償又讓我覺得像是被敲詐
不知是否有其他可以主動進行解決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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