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法院程序與執行 > 有關第一次偵查庭後續問題

有關第一次偵查庭後續問題

  • billlu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9-27 13:56 
  • 文章人氣:1272
  • 個人積分:10
  • 律師你好 我日前於七月中旬犯下一起告訴乃論的案件 想請問下列問題: Q1 : 我於八月一日開了第一次偵查庭 但後續到目前為止均未收到檢察官的再通知 我有問過該承辦此案書記官,書記官叫我繼續等法院通知,那請問律師 此案我大概還要再等多久 後續程序大概是如何進行

    (備註 :因我在第一次偵查庭中向檢察官表示很想與對方和解,但無對方確切聯絡資料而請檢察官試行和解  ,但目前也沒下文.)    

    Q2: 因公司有意把我長期派駐大陸工作(local hire) (我目前未被限制出境) 那想請問律師 那我可以向檢察官報備去大陸工作 而若要和解或開庭再回台灣 ? 及此有何風險? 或是律師有更好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