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
在這對夫妻還未離婚的時候 我借了女方一筆錢
之後在他們離婚後 男方有口頭承諾我會還出這筆錢
最近我有跟男方提起時 男方有提到錢又不是他借的之類的
但我又找不到女方 我只知道女方的姓名 本來有押給我一張支票
但女方隔天跟我說借她用一下隔天再拿給我
後來人就消失了
我想請教一下 男方是不是可以不用理會這筆欠帳
您好,夫妻各自債務應各自負責清償,建議應對女方請求清償,無論債務人是否可找到人都可提告,以免超過請求時效,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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