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是毒品調驗人口,管區大概兩個月就會要他回來一趟,現在我弟弟應往北部工作無法常常請連假,所以聽信朋友的話說不收就可以拖到他有空再回來驗,現在我媽一直逼我不要簽通知單,但是管區今天送達時卻說我不簽是妨礙公務可以以現行犯帶回警局,並發布通緝我弟弟.
請問一下我如果真的不簽是否可以拖到我弟弟有空再回來,他現在假釋已期滿了.
警方真的可以以妨礙公務將我逮捕嗎?
我怕我媽媽一直以為只要不簽就沒事,到時候真的觸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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