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道啟,
本人於職場受「本質為性且不受歡迎之口語或身體的行為」
加害人舉凡以明示或暗示方式 從事不受歡迎的性接近、性要求或其他具有性意味的言語或肢體行為
意圖以性邀約影響本人工作、精神壓力
以及採他人不能抗拒而遂行其性接觸意圖或行為作性騷擾
此發生於權力不對等的兩方之間,例如上司對非直屬下屬
口語貶抑或猥褻行為造成性騷擾之職務/生活/家庭之精神脅迫。
目前屬公司調節階段,但礙於律師似乎都不願意接手此類型大企業騷擾案
本人該如何悍衛自己名譽及職場平等呢
Thank you
謹上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100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972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鐘晨維 律師
貴陽法律事務所
0223811068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300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