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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請理論

  • 曾于瑄 (曾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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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8-12 14:39 
  • 文章人氣:247
  • 個人積分:98
  • 律師評價:35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960號
  • 您好:

    夫或妻一方是否得請求離婚,必須視有無離婚之事由,並非說分居多久就可以離婚的。

    希望以上對您有有助益

    若有問題,歡迎致電或帶妥相關資料至本所洽談。

    祝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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