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惡意發出噪音
- 謝憲愷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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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8-26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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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您可以自備錄影機或具錄影、錄音功能的手機,錄下爭議過程做為證據,必須注意錄影的畫面需顯示時間與日期。此外,亦可錄下自己與對方協調及員警處理畫面,同時可以詢問其他鄰居是否同樣遭到干擾,並可當證人。在證據齊全下,你可就提告。
2.您可向警察局反映,警方會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1項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之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之罰款。警方工作記錄簿亦可作為提告之證據。
3.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您提起告訴,律師費用可計算在您要求之民事賠償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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