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被告的薪資.強制執行失敗的話
- 汪哲論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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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1-22 20:32 最後編輯日期:104-01-22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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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ca 的發言內容:
請問
我知道 被告在哪邊上班
如果拿判決正本和判決確定證明書正 ... (恕刪)
您好:
執行無效果時,執行法院會註記後發還或發給您債權憑證,將來都可以聲請強制執行。
提出於執行法院的執行名義(判決書正本、確定證明書正本)
原則上在全數清償的狀況是不發還的,但您這件既然是執行薪資,是可能發完移轉命令後發還的。(補充:法院辦理強制執行事件應行注意事項第62點之1第1項,關於第一百十五條之一部分:(一)對繼續性給付之債權發移轉命令後,案件得報結,並於執行名義正本上註記執行案號、執行費用及第三人名稱等字句,影印附卷後,將之發還債權人)。另外,如果執行法院未發還而需要原判決正本、確定證明書正本,請向原裁判法院聲請補發即可。(需支付規費,依據判決書頁數而定)
以上見解,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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