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婚姻、親屬 與監護 > 離婚監護權官司

離婚監護權官司

  • 蔡先生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8 06:42 
  • 文章人氣:751
  • 個人積分:6
  • 律師您好,

    前妻預與外籍男友結婚,因經濟條件變好,會打監護權官司,請問我該如何面對?能否保有公共監護或能進一步變成我獨立扶養

    請問律師是否可用line或電話聯絡,詳細情況告知,付費諮詢,謝謝

  • 柯期文 律師會計師 (柯律師/柯會計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8 07:37 
  • 文章人氣:209
  • 個人積分:4046
  • 律師評價:357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882號
  •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 柯期文律師-台大法律系/柯期文會計師-台大會計系學士、碩士 ( 雙學士/雙證照師 ),客戶預約諮詢:LINE ID:k8883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8 07:45 
  • 文章人氣:220
  • 個人積分:13412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一、小孩現在跟誰住呢?

    二、監護與扶養是不同的觀念;監護的話是身心監護, 扶養的話是錢。

    三、監護的標準是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保護,原則上想打贏官司要針對這個標準去努力搜證。

    四、監護案件會有社工訪視,訪視很重要。

    五、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 lawyer660129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8 08:24 
  • 文章人氣:217
  • 個人積分:7600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是否能取得監護權

    經濟條件只是一個要件

    其他更重要的要件是主要照顧者為誰

    所以必須要評估很多狀況

    才有利於你爭取監護權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 請直接致電或LINE 在本頁面回覆律師無法得知 執業區域:台中.彰化.雲林.苗栗.南投.台北.桃園/蘇文斌律師區域:台南.高雄.嘉義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8 08:38 
  • 文章人氣:202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一、按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第一至三項規定:「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前項協議不利於子女者,法院得依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或依職權為子女之利益改定之。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

    二、是,閣下即可依民法一千零五十五條第一至三項之規定具狀請求法院改定未成年人監護人,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
  • 黃志樑律師 (黃志樑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8 10:03 
  • 文章人氣:192
  • 個人積分:15958
  • 律師評價:4337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643號
  • 目前監護是在誰身上? 實際照顧小孩的是誰? 小孩可以自己表達意願? 雙方的經濟、工作、支持系統狀態如何? 這些都會影響監護判定,所以要先讓律師了解這些才能分析,可以來電討論

  • 手機:0983252498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8 12:19 
  • 文章人氣:221
  • 個人積分:2830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人,除了考慮經濟能力以外,通常還會考慮父母與未成年子女間之感情、父母照顧子女之情況、未成年子女之意願等因素,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顏寧 (顏寧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3-18 23:57 
  • 文章人氣:251
  • 個人積分:102184
  • 律師評價:24788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