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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執照為分照,管委會有無權力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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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4-03-26 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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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築執照為分照,社區沒有任何公共設施,也沒有共同持份,全部都是透天住宅,產權都是分割獨立的,社區道路所有權人是建設公司之子公司,由建商以其子公司名義無償提供使用,並非捐出來,所以道路是既成道路而已,並不屬於社區所有,請問:

    住戶可否選擇不要成為該社區的一份子?如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