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涉違反藥事法
- 謝憲愷 (謝憲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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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5-06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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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 依藥事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必須取販售藥品之許可證,才可販售藥物,因此您上網販售藥品確實是違反藥事法,衛生局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2. 建議向衛生局說明您並不知悉該產品係屬藥品,並提供該項產品的輸入及販售數量,若數量很少,即可降低罰鍰金額。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 亨達法律事務所謝律師 歡迎來電諮詢 (02)2986-8015 line ID:@ybm9887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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