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法問題
- goris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08 18:38
- 文章人氣:382
- 個人積分:0
-
律師您好
近期收到公文說疑違反藥事法相關規定
商品為朋友給予,吃起來覺得甜甜得像糖果,固上網搜尋說可瘦身,與商品樣子相似,以為是相同東西,但想想商品未標示,商品未售出,立即下架(12月底)不在理會,商品也已丟棄,殊不知下架卻遭人檢舉,也以為下架=刪除,但露天網頁庫存卻可供人點閱
想請問該怎麼辦呢?
吃起來覺得甜甜得!個人覺得是糖果,但也未販售出去,網頁也被刪除看不到資訊><"
只有放圖片,但沒印象有打到瘦身相關字....畢竟網頁已經被刪除看不到,請問該怎麼辦呢?
查詢藥的定義是:用於診斷治療,足以影響身體結構、生理機能
可以主張吃起來甜甜像糖果,怎麼會是葯這點呢?
至於醫療廣告這點、需宣稱醫療效能,但查詢"瘦身"並非是醫療效能
- 姜百珊 (姜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4-05-10 00:46
- 文章人氣:176
- 個人積分:414
- 律師評價:158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574號
- Dear Goris, 很抱歉這麼晚才看到您貼在這裡的問題,回覆如下:由於目前網路上賣東西被檢舉的情況非常常見,因此真的要小心。但衛福部或食藥局在處分前都會給予陳述意見的機會,所以您如果確定是以違反藥事法而非違反健唐食品管理法被要求陳述意見時,可以主張下述的實務見解。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 消字第 0990024761 號 一般商品如宣稱可塑身、減肥,而未指商品可改善不良生理情形或某些症 狀者,非屬宣稱醫療效能
第 1/1 頁
- 1
共 2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