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問題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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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5-21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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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上訴期間只有十天,是以法院收文為準,不是以你發文為準。如果時間快到了可以先寫簡單上訴狀,上訴理由容後補呈。
二、後續如果判決確定罰金仍無法一次繳足的話,可以向執行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罰金或聲請易服社會勞動[要看檢察官准不准]。
我是楊俊鑫律師,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預約,預約電話0954149193,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 lawyer66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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