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購物買家惡意不取貨造成賣家損失
- 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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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4-08-12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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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一位網拍賣家,但常常有買家下了訂單選擇以郵局的貨到付款方式寄出。這個方法,必須由賣家先支付運費,買家於郵差寄送到指定地點後再一併付款給郵差,但問題是,有一些買家,訂了商品,我們要出貨時也告知一定要完成取貨,不然會有運費產生,他們也在出貨的同時同意了這個規定,所以是不是代表他們有義務要完成取貨,若他們未完成取貨,那麼已產生的運費,我們賣家有權利向買家要求支付嗎??
我想問的是,我們賣家在出貨,都有清楚告知,買家也同意了,但若商品寄出後,買家反悔,惡意不取貨,那麼已產生的運費,我們是否有權利向買家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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