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行政訴訟 > 新北社會局與地方法官之"合作關係"

新北社會局與地方法官之"合作關係"

  • Jason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5-03-17 09:49 最後編輯日期:105-03-17 10:45
  • 文章人氣:387
  • 個人積分:16
  • 我申請了法扶律師 但他在庭上的反應感覺懦弱
    對於法官的不回應 或是無視他的所提事項
    我該怎麼處理? 並且抗告庭後他的態度轉變

    法扶律師告知我所提抗告之事 社會觀感不好 社會沒原諒我(懲處小孩過當,法庭2015/10/16裁定安置三個月2016/1/16),法扶律師說小孩怕我這件事就很嚴重........(我的質疑是社會局有誘導回話,所以才要求有醫師證明)可以無限放大,以爭取業績,而他們確實有若承辦成功有相關獎勵的法律條文

    只能等待第三次後才會有同情並且僅只於同情,

    第四次安置後才有可能會對新北市社會局的安排有異議

    我會懷疑抗告庭後是否法官有知會他對於我抗告事務之事,

    我所抗告事是延長安置且過去五個月沒有任何課程安排,我接受社會局輔導但不能接受他不作為(2015/10/16~2016/2/24)因此抗告,而社會局諸多解釋並把延長問題 小孩推論到有身心問題ADD或是說畏怕之類,所以不合是返家等等 巧妙的是跟我解釋的話語, 在開抗告庭時法官100%再次告知,但我所提之醫師診斷證明不回答 ,並且告知我新北市也是找大型院所不是小醫院或密醫,

    我直接吐法官您也不是身心醫療專業,合適下這判斷嘛?是否該有醫師診斷呢?

    法官先是愣住,依舊當不回應

    2016/2/24 打1999申訴後才發出公文給扶導上課機構所以上課機構告知收到文時,上課人員已滿只能等4/13再開課

    表示繼續延長安置2016/4/16~2016/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