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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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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6 14:30 
  • 文章人氣:557
  • 個人積分:2
  •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分居幾年可去法院訴請離婚

                                             謝謝

  • 魏克仁律師/所長 (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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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6 14:46 
  • 文章人氣:172
  • 個人積分:9214
  • 律師評價:1783 │ 律師證號:(90)台檢證字第5030號
  • 凡具有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其中規定事由之一者,夫妻之一方可以請求判決離婚,檢視一下您是否有符合的情況,如果沒有,那很難訴請離婚分居並不包括在內。不過,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五日修正民法親屬編時加入第二款「如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者亦可請求判決離婚。」有一些婦女有使用這一款規定訴請離婚,以目前正處於「事實分居」,實際上難以維持婚姻為理由訴請離婚,為應有證據的取得,例如:戶籍謄本、鄰里長的書面證明,子女鄰居和丈夫談話之證明等,至於分居滿多久才可以,這要看法官認定了,認定的原則在於“婚姻已無實質意義、雙方均無意挽回,以致感情日趨冷漠,形同陌路,婚姻基礎顯然已經動搖、難以維持婚姻等”。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魏克仁律師
  • 陳柏甫 (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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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6 15:04 
  • 文章人氣: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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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1209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 您好,

     

    1、如一方惡意遺棄他方達六個月以上,被遺棄之一方即可訴請法院離婚

     

    2、如是雙方協議分居,或是您主動離家,則無法依據上開法定事由訴請離婚,只有待分居時間達到一定時間,致一般人於此情形下都沒有維持婚姻之意欲,才能以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離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 周利皇 (周利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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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6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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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99 │ 律師證號:102臺檢證字第10536號
  • 您好:

    仍要視你們夫妻分居原因決定,也可能有其他事由可以主張,建議可以尋求律師協助。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來信choulh.ace@gmail.com,或來電0958692651諮詢,謝謝。
  • 顏寧 (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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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6 15:46 
  • 文章人氣:183
  • 個人積分:101882
  • 律師評價:24784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702號
  • 您好,若是對方惡意離開並在持續狀態中,您可以向對方訴請裁判離婚

  • 您好,我是顏寧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88706305。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zu8377t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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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5-06-06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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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一般來說至少兩年以上都無聯絡才有機會成功

    但如果有其他條件配合就未必需要這樣的久

    所以可能還是要瞭解前因後果比較能解決問題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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