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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共 3 頁,22 篇文章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原則上您提起本件聲請,應以養父為相對人,而以其監護人即您弟弟為法定代理人,提起本件聲請,至於其他書狀問題,則尚需檢視您書狀內容才知其狀況,而無法逕予回覆,尚請見諒。
其次,如果您真的有需要請律師協助撰狀或訴訟代理,而您的經濟能力不允許您請律師協助之情況下,則建議您可以向您所在地之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以上僅供您參考。
如滿意我的回覆,請不吝於給予評價;另如有其他疑問,歡迎mail至rtty001@gmail.com或來電0937595379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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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1-02
您好:
原則上您的案件比較傾向消費者糾紛,建議您可向消保官申訴。至於是否構成詐欺部分,如其施以詐術使您陷於錯誤,而交付財物,則可能構成詐欺,然是否真的構成犯罪仍待法院認定。以上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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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13
您好:
繼承權被侵害,可以行使繼承回復請求權請求回復繼承,即使二十年亦得行使;惟因民法第1146條第2項規定該請求權之消滅時效係自繼承開始起十年,因此如已逾該期間,將使被告取得抗辯權,主張時效抗辯,拒絕履行。但如果該遺產係屬不動產者,縱使已逾上開期間,仍得依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返還。以上僅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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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13
您好:
刑法上所稱之侵占罪係指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在本件中依您所述,其僅係沒有履行代言商品之契約,與上開所稱之侵占罪實有不同。您或許可依民事訴訟程序請求其履行契約或賠償損害以保障您的權益。以上僅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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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13
您好:
有關本件車禍事故,您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訴訟,其中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需於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告,如果您有要對其提起告訴,請注意一下時間,以免權益受損。
而在本件的損害賠償部分則包括財產上損害賠償及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其中財產上損害賠償包括因車禍毀損物品之修繕費用、因車禍而支出之醫療費用、因車禍而無法上班之薪資等,而非財產上損害賠償則係指精神慰撫金而言。
至於對方請您去申請醫藥費,其應該是指向保險公司申請汽機車強制責任保險理賠。以上僅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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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13
您好:
依據您陳述之內容觀之,您或許有可能涉犯詐欺罪及賭博罪,至於何時會至檢察官處開偵查庭,依目前狀況尚無法評估。而您如果在刑事判決前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則獲得緩刑宣告的可能性會較高,但不必然一定會獲得緩刑之宣告。建議您在接獲開庭通知,即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各地分會申請法律扶助,請其協助指派律師辯護,在符合資格之情形下,法律扶助基金會將會指派律師為您辯護。以上僅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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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1212
日期:102-12-13
您好:
如果對方未經該公司同意,而擅自侵入該公司,而該地點亦非公共場域,則對方可能涉犯侵入他人建築物罪,被害人得於案發後六個月內提起刑事告訴。以上僅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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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12-13
您好:
建議您先把您兄嫂對父母要脅及未盡扶養照顧子女義務的證據搜集齊全後,再向法院提起停止親權訴訟,不用再另行指定監護人,只要法院判決停止您兄嫂的親權,那依照民法第1094條之規定,即由與未成年子女同居之祖父母為其當然法定監護人。以上僅供您參考。
其次,必須跟您說明的是在法律諮詢家的律師多是義務性質,只能盡可能地抽空回覆您的提問,不可能二十四小時都在線上專門回覆問題,如果不能即時回覆您的提問,亦請您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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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1062
日期:102-12-13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您朋友有可能涉犯偽造公文書罪,另外其以此向他人借款,亦可能被認定施用詐術使他人為財物之交付而涉犯詐欺取財罪。因為本件有被害人,所以如果您朋友積極地與對方達成和解,應可有利於爭取從輕量刑或緩刑之宣告。以上僅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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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1299
日期:102-12-13
您好:
警詢筆錄的部分有時因為受詢問之人因故無法接受詢問而未能即時製作,這種情形頗為常見,然警詢筆錄的目的僅係為取得該受詢問之人對案情之陳述,其何時製作並無甚多影響。
至於您到調解委員會調解時,首應確認對方請求賠償之金額與其實際受損害之狀況是否有落差,以及車禍事故肇事責任比例,以便於您在當場得以回應與協調。其次,必須跟您說明的是,因為對方受有傷害,而從您所述之車禍過程,顯然您小妹對本件事故之發生亦有過失,因此可能為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但如果之後在刑事判決前雙方達成和解,對方仍得撤回該告訴,您小妹也就不會被判刑而背上前科,反之,如未撤回告訴,則法院倘若認定您小妹有觸犯過失傷害罪,則將會遭判刑而背上前科紀錄,這些您都必需在調解時併同考量。以上僅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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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1016
日期:102-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