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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共 1 頁,10 篇文章
您好:
若是身分證影本請在上面加註限工作使用,另外您未滿20歲無法申請信用卡,所以信用卡的部分比較沒有疑慮,又年滿7歲以上未滿20歲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您所為的法律行為皆須您法定代理人(原則上是您父母親)同意,所以盜用借款的情況原則上也不會有問題,另外個資的使用上若對方有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侵害到您的權利,您可向其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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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7
您好:
建議您先聲請閱覽交通事故現場圖及照片、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看當初發生之原因及情況,若有必要可申請車禍鑑定,這些資料亦可作為調解時之用,歡迎您備妥相關資料來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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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6
您好:
建議您先不要私下跟對方和解,備妥相關資料聲請調解,調解委員通常會依照事件發生當時狀況協調雙方請求之事項並達成共識,歡迎您備妥相關資料來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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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6
您好:
基於您與對方有民事上之糾紛,對方本有權與您和解或提起訴訟,所以對方是以合法的事務作為手段,成立恐嚇取財罪之機率應該不大。至於碰撞事故對方可歸責與否,建議您可以看初判表或申請車禍鑑定。歡迎備妥資料來所詳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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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6
您好:
您的情形符合刑法第185-3條之構成要件,基於該條法條已修法提高刑度,縱使上訴,法院亦無法判處拘役或單科罰金,此情況下確實會造成您的假釋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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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5
您好:
1.關於妨害名譽部分,您既有留存當時事發之相關證據,證明您於網上所陳述之內容確有此事,即可證明其為真實,且此事乃與公共利益關連之事,原則上得阻卻妨害名譽罪名之成立,但還是要看當初網路上陳述內容為何而定,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撰擬書狀或擔任辯護人。
2.關於合約部分,因簽約當時有對您為詐欺之情事,得主張受詐欺而撤銷所為之意思表示,惟須視您發現詐欺情事之時間而定,若已超過一年的時效,恐無法主張。
歡迎您備妥相關資料來所詳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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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4
2014/3/6 我在高架橋上開車,突然被一部小客車從後面追撞,當時車子很多,所以我擔心會影響後面來車,所以我跟對方都把車移到旁邊,對方有下車看我的車有沒有事,但是隨即又馬上回車上,我以為他是要回車上拿證件,結果他卻開車逃跑。他下車的時候我有聞到他身上酒味很重,但是完全不知道他的姓名,只有記下車牌。請教林律師,我要怎麼找到當事人並要求他賠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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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3
您好:
您可至警局請求協助查詢車主姓名,另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故若當下不知車主為何人,若於車禍發生後十年內查詢到車主,仍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歡迎您備妥相關資料來所詳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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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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