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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變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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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父親有繼承權,父親過世後,您再繼承父親的應繼分。因此土地現若還登記為爺爺所有,應為叔叔、 ... (恕刪) 請問: 1.若不清楚土地位置該如何調閱土地資料呢?若請人代查,約要多少費用呢? 2.若叔叔早已經去辦理遺產繼承,我們還可以去辦理嗎? 3.如果叔叔已經是遺產繼承人,那買賣是否要我們全部的人蓋章才能更動呢? 4.土地是否超過15年就歸於國產局呢?還是說有人繼承就沒有這些問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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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06
爺爺已去世很久了,而父親過世3年,叔叔及其家人對我們都不聞不問,也沒來往,去年姑姑去世。 這幾天叔叔突然來電,說他有一筆土地是爺爺的名字,要求我們去辦印鑑證明,將所有資料寄給他去過戶,既然是爺爺子名字,應該是遺產吧?怎會直接要求我們給他直接過戶呢? 想請問 1.我們有繼承權嗎?該如何查詢土地的資訊呢? 2.若是不處理有關係嗎?土地會歸國有財產局嗎? 3.有遺產稅的問題嗎? 4.是不是每個人都願意簽名才能動那塊土地呢? 5.我們可以怎樣保障我們的權益呢? 謝謝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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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