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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nicol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05-12 | 最近登入:10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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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有個舅舅在上周末辦喜事,家裡娶媳婦,結果他二女兒公開在FB上說因為習俗上屬老虎不可以跟新娘打照面,結果我們硬是要上去,現在害新娘生病,並且公開在FB上面PO了以下文字: "結過婚的人"都知道迎娶新娘尚未入房前都不能和屬虎的照面到,為什麼明知道自己屬虎還"刻意"去搞新娘...那種人心真的好壞呀!!!現在大家病懨懨,你們可高興了吧?多虧你結婚我們家還包兩萬過去呢~真是人善被人欺阿~ (看來以後結婚要請保鑣了,我就是傳統守舊的鄉下人怎樣!!) " 雖然都沒有提及人名,但是,親戚間不久前結婚而又收了禮金兩萬元的就是我,利用隱喻的方式去講這件事情,有很多她的朋友按讚,並且也一併附和他,之後我跟我姊在網路上澄清當時狀況,是詢問過新郎才上去看,而且也是照新郎說的不要進新房,結果還被用隱喻的方式罵回來,現在全部他的朋友都認為我們是罪人,害他們家生病的罪人。 請問這樣的行為舉止是否已經造成公然侮辱罪? 因為看著自己的媽媽跟阿姨被一個晚輩公然在FB上說嘴心理挺不是滋味的,想請教一下律師像這樣的狀況是否已經構成公然侮辱罪?如果我要尋求司法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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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