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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陳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1-18-12 | 最近登入:101-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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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我在一家服飾店工作,因為與老闆熟識並開口要我去上班幫忙我也口頭上答應了去上班店面沒營登、沒有勞保、沒有薪資證明,只是拿現金的方式給薪但老闆開始積欠薪資達三個月,請問我要怎麼辦?我該怎麼要回我的薪資?這種情形勞工局有辦法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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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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