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安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3-01 | 最近登入:102-13-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 我最近被告了侵占罪 收到法院的傳票 原因是因為我在網路上跟別人互相交換二手衣物 他不滿意要退回 然後我不願意退 他就告我了... (交換之前有跟他說過衣物狀況) 那這樣我該怎麼辦呢? 很緊張以前都沒有這樣的經驗 可以幫忙指點嗎對方不願意和解 還要求相當大的金額賠償 所以只好直接上法院 這樣會起訴嗎?   警察先生原本想說東西互相還給對方就好 可是對方完全不要他自己的東西 就只要賠償 如果變成民事糾紛 那會怎麼樣呢     
瀏覽:723
日期:10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