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kul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5-01 | 最近登入:102-16-01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請問我父親過世後,名下一不動產因兄長刁難,故一直無法辦理繼承,至今已近十年,期間母親亦過世,繼承權剩四位子女.因四位子女中,大概只有我乖乖納稅,所以政府只找得到我,因此有關該不動產的所有稅費...,稅捐單位只找我收,而其他三位兄長均不願分擔,故我總是常收到法院寄給我公司的強制執行命令,讓我非常困擾.請教:1.如何可以不因大哥一人之刁難,讓其他人亦可辦理繼承?2.如我不想繼承,想直接讓給二哥,可否?需如何辦理?   3.倘又遇兄長刁難,我是否可以直接申請將我的部分捐給國家?4.多久之內不辦理繼承,該不動產會被國家充公? ps.該屋子長期僅我二哥一人居住,房子在我父親過世前被大哥拿去借了190萬,該屋市值約四,五百萬.
瀏覽:942
日期:102-01-16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您可以先繳納您應繼份的遺產稅款後取得同意移轉證明書,您一人就可以直接辦理公同共有繼 ... (恕刪) 請問我如何取得同意移轉證明?我應繼份的遺產稅款怎麼算? 我如何先辦理共有繼承?要負擔多少稅費或罰金? 辦理共有繼承後,讓與兄長或國家時,我還需要繳甚麼稅費嗎?還得有手續? 萬分感謝~~
瀏覽:942
日期:10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