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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東東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1-01 | 最近登入:102-22-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我想請問 目前102.01.17我們收到一張銀行債務催繳的"房屋查封通知" 它說將於102.01.31向法院聲請房屋查封,並且將會同法院人員、管區警員及鄰里長、鎖匠強制執行 債權人是我爸爸,他與我媽媽"離婚前"所欠下的卡債 後來他們就離婚了,離婚後債權人即遷離戶籍地 ,到現在將近八年了 目前擔心的是:我媽媽不確定她是否為擔保人(她本人目前的帳戶並未被凍結) 且房屋是位於我媽媽的名下不是我爸爸的 請問這樣銀行有資格向法院聲請查封嗎? 我今天才知道原來信用卡借錢不需要擔保人 所以銀行寄出的房屋查封通知根本無法執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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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