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貝貝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6-02 | 最近登入:102-21-02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對方未支付設計費 並主動來信不使用本人所有設計本人也已停止授權 並寄存證 但對方仍置之不理... 比較不利的因素是...檔案 有提供給他。麻煩律師幫我看一下 提告勝算之可行性 1.商標雖已註冊,但未付費著作權仍屬創作者  2.未經允許對方自行拿檔案去印刷... 3.產品皆是本人拍照,檔案上有顯示 相機與拍照地點..  4.雖然對方有檔案(可辯稱他是創作者) 但在法庭上 我可以一一還原創作歷程
瀏覽:629
日期:102-02-21
謝謝陳律師回覆!目前我有的證據僅有 1. 對方主動來信告知不使用mail  2. 我所有創作之原始檔 3.對方再製之印刷品 4.終止授權之存證信函 這樣是否足夠?! 
瀏覽:629
日期:102-02-21
沒有任何契約....存證信函對方亦未回覆.. 這是我比較頭痛的補強資料... 保有完整創作歷程,如此是否有勝算機會呢?!
瀏覽:629
日期:10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