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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米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8-02 | 最近登入:102-19-02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過年期間開車遊玩,不慎擦撞一台機車,當時對方趕著上班,且身上並無明顯傷痕,救護車來了也沒有要就醫,機車看起來還OK可以騎,所以就先拿1000給對方先去看醫生,一直到上班了,他居然所賠說機車維修要8000...(不是新機車)我猜跟本就是整個全換...應該說我們有違規...對方自己轉彎也沒注意前方狀況...所以才會跟我們擦撞...我們當初有留電話給對方...卻沒有報警...現在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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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2-1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沒有經警察現場測量,所以肇事責任 ...    您好 今天晚上有要處理,是想說一起去報案,交由保險公司自行去跟對方談,這樣做O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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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