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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瑋瑋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9-02 | 最近登入:102-19-0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在1月份透過仲介公司承租了一間套房 簽約租期為一年(提供家具有:電視、冰箱、洗衣機(都九成新)等等) 但是原屋主在2月份又透過仲介公司把這間套房賣掉了 然後新的屋主認為租的太便宜想要漲租金 我用契約內容告訴他一年之內都不能漲 後來新屋主只好作罷 買賣雙方交屋時原屋主會把家具帶走然後由新屋主補齊 但是新屋主只提供電視、冰箱(非常老舊)沒有提供洗衣機 這樣子跟合約內容不符合是否可以要求降租金??(問題1) 另外 如果我認為新房東的條件太苛刻了是否可以取消租約??(問題2) 如果取消租約可以拿回當初押的2個月押金還是會被沒收??(問題3) 如果屋主想漲租金而不租給我是否可以跟屋主要求相關賠償(押金部分、當初給仲介的服務費等等)??(問題4)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 但是真的覺得新屋主有點過份(根本想錢想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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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