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瑋瑋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9-02 | 最近登入:102-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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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1月份透過仲介公司承租了一間套房
簽約租期為一年(提供家具有:電視、冰箱、洗衣機(都九成新)等等)
但是原屋主在2月份又透過仲介公司把這間套房賣掉了
然後新的屋主認為租的太便宜想要漲租金
我用契約內容告訴他一年之內都不能漲
後來新屋主只好作罷
買賣雙方交屋時原屋主會把家具帶走然後由新屋主補齊
但是新屋主只提供電視、冰箱(非常老舊)沒有提供洗衣機
這樣子跟合約內容不符合是否可以要求降租金??(問題1)
另外
如果我認為新房東的條件太苛刻了是否可以取消租約??(問題2)
如果取消租約可以拿回當初押的2個月押金還是會被沒收??(問題3)
如果屋主想漲租金而不租給我是否可以跟屋主要求相關賠償(押金部分、當初給仲介的服務費等等)??(問題4)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
但是真的覺得新屋主有點過份(根本想錢想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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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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