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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鬼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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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ptt上面 說了垃圾來了 這四個字 但並沒有指特定他人
有人自己對號入座 要告我公然侮辱 這樣成立嗎
原文如下以下紅色文章紅色的部份
作者 PaulDavis (Paul Davis)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南港昆陽站 學生吃火鍋起爭議 時間 Sun Feb 24 12:09:38 2013─────────────────────────────────────── ※ 引述《emulate (我愛ptt)》之銘言:: 為何我會這樣認為的原因是在於有些店家處理事情本來就很有問題: 我也遇過跟店家有過糾紛: 我真不知道在店裡面吃太久會被老闆怒視 : 有次我停留在某間店家吃了將近一小時: 之後去上廁所時我也拖了比較久(因為肚子不舒服的關係: 上完廁所後可能20分鐘過了: 那老闆劈頭就問:地板為何是濕的?你幹麻水開那樣大?廁所上那樣久?: 我要告你浪費水資源,接著就從廁所跟著我一路罵到門口: 完全就是覺得:就算你店家老闆,也沒必要做人做到那樣吧 : 我結帳前受不了了,就跟他大叫:: 請你給我搞清楚狀況!地板不是我弄濕的,我上廁所是上得久了點: 但你也沒必要這種態度講這種話,足足罵了將近5分鐘: 不回你你還真以為我啞巴是不是?: 那老闆就開始無限鬼打牆說什我有沒有受過高等教育之類的屁話: 還要我滾! : 我再也受不了他那種自以為老闆了不起不差我一個客人的態度了: 我就很大聲的嗆回去:你照照鏡子看看你現在的樣子好嗎?: 要我滾?你誰啊???你是誰啊你?真是夠了: 那老闆竟然下一句就:你不要臉!!!給我滾~~: 完全就是一個連續劇瘋老闆的劇情: 最後我就報警告他,一開始還說要告什他覺得我很奇怪 : 事情拖了半年,公然侮辱起訴get! : 所以這件事的老闆的態度根本就有很大的問題: 那種處理方式根本不合理 引文有點長抱歉,只是這篇讓我想到一個新聞http://ppt.cc/rDpjhttp://www.youtube.com/watch?&v=59h3l-1Mm-U 「不要臉」3個字,代價可是得罰1萬元!事情就發生在西門町知名排骨店,因為男客人上廁所沒關門,排骨店老闆發現制止後,兩方因而大聲咆哮發生口角,老闆脫口而出「不要臉」,被該名男客人控告「公然侮辱」,得要付「1萬元」和解費,相當於一個字要付3300多元,得多賣100個排骨便當,才能湊齊這比和解金。 排骨店老闆楊先生: 「站在馬桶前面,也沒關門,那男孩子應該上小廁所,有男孩子用的便斗啊, 他為什麼不用,手又在那邊抖。」 老闆氣沖沖,排骨飯賣了30多年,第一次遇到男客人上廁所不關門;老闆表示,上樓後發現洗手間裡,水龍頭沒關,水流滿地,擔心有人滑倒,才到廁所門口查看,就發現有位男客人沒用小便斗,反而用女廁,門又不關,才會出言制止, 沒想到對方也大聲咆哮,老闆脫口而出「不要臉」,因此被告「妨害名譽」。 排骨店老闆楊先生: 「我說,弟弟,你洗臉盆的水沒有在用,是不是應該先關起來,他就不高興了, 『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我願意有什麼不可以』、『你是誰』、『你是誰』, 我一生氣,一時心急,就跟他講說『弟弟,你這種行為是不要臉』。」『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我願意有什麼不可以』、『你是誰』、『你是誰』, 我一生氣,一時心急,就跟他講說『弟弟,你這種行為是不要臉』。」 就為了「不要臉」這句話,檢察官希望雙方和解,原本和解金還喬不攏,最後檢察官認為以「1萬元」來和解,相當於排骨店得賣100個排骨飯,事發後排骨店為了自保,在店內裝了4支監視器,老闆也大嘆這年頭服務業,真的不好做。 --所以是本人現身說法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From: 198.143.188.239推 qq204:這說明了台灣素養有多高尚 02/24 12:11推 madden:拜託~~~~~~~~~~在台北市是常能量釋放! 大驚小怪? 02/24 12:12→ frank47147:100個排骨飯 02/24 12:12推 Colantoni:這句話有100個排骨飯的能量 02/24 12:12推 BABY19831016:這種動不動就要告人的 不知有多少人敢跟他做朋友推 Colantoni:這句話有100個排骨飯的能量 02/24 12:12推 BABY19831016:這種動不動就要告人的 不知有多少人敢跟他做朋友 02/24 12:13推 nolifeguy:真想知道那個人長怎樣XD大家用詞要小心,會被告喔 02/24 12:17推 giveUstars:老闆說那個人用女廁? 02/24 12:36推 koala8363813:個人覺得老闆和他說,弟弟你這種行為要不要臉?就沒事 02/24 12:50→ koala8363813:因為說實在話上廁所不關門上女廁難不成連說都不行? 02/24 12:51→ koala8363813:自己做錯事被罵就認了嘛 當然沒做錯被罵告很理所當然 02/24 12:53推 emulate:省省吧他!公堂之上推託之詞罷了,女廁?那間廁所只有 02/24 12:58推 emulate:小便斗加一間有馬桶的廁所,那天我是上大號完洗手 02/24 13:01→ emulate:手都沒洗完就不分青紅皂白狂罵,誰能忍受? 02/24 13:02推 BRANFORD:出現了 02/24 13:03推 emulate:難道大號要在小便斗嘛?想脫罪而已!而且我是大號 02/24 13:04→ emulate:是哪隻眼睛看到我的手在抖?找人麻煩栽根被告,怪誰? 02/24 13:05推 emulate:從頭到尾不道歉被起訴後才要和解,他確定是100個便當 02/24 13:07推 BABY19831016:塊陶阿~~~~~ 02/24 13:09推 emulate:和解嘛?還是怕被笑?拿近400個便當求和解吧! 02/24 13:10推 aaa79112000:垃圾來了 02/24 14:54推 emulate:對啊!垃圾來了,呵呵 02/24 14:58推 aaa79112000:走到哪都可以告人,大家參考pttlifelaw推爆那篇 02/24 15:00推 emulate:鄉民隨便亂罵人也不是第一次,你上面那句就超過了 02/24 15:19推 emulate:這兩句你看你有沒有侮辱意圖吧!不是告不成,要不要告 02/24 15:21推 emulate:告而已,aa先生法院見!推 aaa79112000:法院見阿,沒人說你自己拉椅子坐,沒人說推爆哪篇 02/24 15:26→ aaa79112000:我會跟你求償我工作損失,來吧法院見 02/24 15:26→ aaa79112000:笑死人喔 02/24 15:27推 emulate:好!你的,我等你向我求償!但你得先為你講的話負責 02/24 15:29推 aaa79112000:笑死人,沒人說你要我負責 02/24 15:30推 aaa79112000:Brandford也出現在某篇文章,你有證據說我指你?ㄏㄏ 02/24 15:32推 aaa79112000:況且我也出現在那篇文章,自介犯法? 02/24 15:33推 emulate:你就這樣跟檢察官不用對我講 02/24 15:34推 aaa79112000: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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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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