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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Y.L.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2-03 | 最近登入:107-04-03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您好 想請教 於106.11月於網購平臺下單購買四包泡麵,收到貨後發現,其中一包有破損的情況,並於該賣家評價一顆星,且留言:包裝破洞,且麵體碎掉掉出。 後來賣家私訊認為是我自己拆壞包裝,誹謗賣家商譽,欲到警局備案,並對我提告誹謗罪。賣方要求舉證是他出貨有問題,否則將對我毀壞商譽提告,但是我當天收貨發現有問題,即給予評價及評論,對賣家卻於兩周後才質疑我惡意誹謗,基於購買的是食品(保存期限只剩4-6個月),有破損的泡麵,因為不敢食用已丟掉,其餘泡麵有些已吃完,包裝的紙箱也已丟棄,當時開箱只有拍該破損泡麵,沒有開箱影片及箱子照片 想請問: 1.這樣構成誹謗商譽嗎? 2.由於當時保存資料不多,請問若被要求舉證其破損真實性,該如何是好?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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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7-03-04
我父親是一名公車司機駕駛員,在駕駛時跟一名機車騎士ㄟ到,對方的其中一根手指斷裂,治療後不久就出院了,但會定期回診換藥,直到最近他要求我們賠償他除了保險外還要20萬,但我父親說:現在經濟不景氣,賺得又不多,希望他可以要求少一點的金額,但對方堅持一定要20萬(包含不能工作的薪資,醫藥費,換藥計程車錢......等等),由於一切事物都是交由公司處理,我父親也沒有很了解事情是怎麼處理的,所以擔心對方獅子大開口,怕之後家計困難,也擔心公司為了解決問題,傷害我們自身的權益,而且也不知道公司會不會幫忙負擔一些賠償的費用?所以想問是我們再跟對方協調嗎?這個賠償價格合理嗎?如果我們真的賠償20萬,那公司應該一同賠償嗎?而公司應該合理賠償多少?賠償後是不是還要白紙黑字寫清楚:這件事的到此為止!!!!不負責之後問題之類的如果不幸,協調破裂,必須上法院打官司,是不是會把事情拖得越久,也浪費錢!!!那麼應該怎麼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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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