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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喬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4-03 | 最近登入:102-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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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請問~之前交往一個男朋友~結果他跟我提分手後~隔一天就因為我的小孩不小心動到他的東西~他就動手打了他 然後我去醫院驗傷 我有去警局說要告他傷害 可是警察卻一直叫我不要告 我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 我就傻傻聽警察的話 當天晚上他就拿本票要讓我簽 說我跟他在一起 換車的錢跟什麼當鋪的錢是他幫我的 所以要我還他錢 當時我有報警 警察有來 走了之後隔天又帶一群人來我家叫我簽還款協議書 我那時真的很害怕 就沒有報警 我怕他會對我跟小孩怎麼樣 上面寫我一個月要還他多少 沒還加利息 然後說13萬裡的3萬要賠償小孩 叫我還他10萬 我真的很怕他們對我不利 就簽了 就是白紙黑字<內容原稿已經丟了~那張是影印的~留下簽名地方是要親簽跟蓋手印 也沒寫雙方住址 電話一些基本資料 就是把錢跟打小孩通通寫在一張紙上面> 可是我事後覺得這樣對小孩不公平 他才1歲半 我朋友一直叫我去提告 他傷害小孩這一條 我不知道我到底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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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