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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先生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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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道路上被騎腳踏車逆向行處穿越馬路的外勞撞上
警局看完紀錄器初判我們是沒肇責的,車速不快人也沒怎樣
不過現在事後對方阿姨(嫁來台灣許久的越南新娘)嗆聲說 大不了我們把他(當事人)送回越南去 賠償的部份他們說賠不起 希望我們能體諒並且好好想想 如果我們反而把他間接撞死該怎麼辦關於這部分現在要怎麼處理? 他可以就這樣跑了嗎?(出境)
有可以限制他出境或強制執行的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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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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