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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點好運吧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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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律師您好!先感謝各位律師撥空解決疑問,在下感激不盡!   事由:一年半前(2011/8),在奇摩拍賣上被詐欺約一萬二千元,半年前(2012/11)被通知已抓到嫌疑犯,嫌疑犯供稱戶頭賣給詐騙集團(雖然我認為應該不是這樣,只是想脫罪),臺北地方法院一審開庭時(2012/12)我有一併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當日被告未到場,最後判決對方拘役70日(有前科)最後減為50日,審理完之後就一直無下文。   原以為是等被告有錢才能祈求拿回被騙的錢,但直到最近(2013/3)收到新店簡易庭通知書,通知要開調解庭,因開庭當日實在不克前往,加上小弟人在屏東,一趟交通費超過2千元,因去年刑事+這次簡易庭都早上10點左右去程只能搭高鐵,回程都得省錢搭6小時國道客運,已寅吃卯糧卻又收到開庭通知,有搜尋網友經驗,結果幾乎都是簡易庭以往不只會開一次。   目前問題在於被告連刑事審理都不到場,簡易庭幾乎可以確定不會來,刑事沒白跑一趟是法官憐憫我,藉由被告之前的陳述做審理,但此次撥打給書記官多次愛理不理,實在是很頭痛,去了可能賠掉整整2週生活費,洞越補越大,不知要如何處理此事。   上週五再次打到新店簡易庭,有非書記官接聽電話,小聊一下有告訴我調解庭可以不去會直接進入訴訟,但我又看到通知書第一點就寫未到者要罰3千元,加上今日書記官回我這問題不要問我,態度根本不想理人。     在此想詢問有沒有好的解決方法,因為一直跑臺北只會洞越補越大,被告如不付錢,比被詐騙1萬2千元還損失更多,目前為止被告也沒聯絡過我,小弟在台北無親戚、無代理人可代為出庭,詢問以下幾點: 1.該到還不該到(被告到庭機率極低,亦無法確定)(本週開庭趕不上遞狀紙) 2.未到是否真的會被罰錢 3.進入訴訟時也是要出庭,有機會一次處理好嗎 4.可否連帶求償交通費(過去的+未來的) 5.刑事都已判決確定,為何不能直接審理民事部分 6.此案件的最佳解決方式 感謝各位律師,小弟感激萬分,祝福各位律師飛黃騰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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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