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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志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7-04 | 最近登入:102-17-04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是在一間私人公司上班.擔任其中一家分店的店長.近兩個月來因自己經濟上有困難.所以便把歪腦筋動到工作上.因我們是做生意的.每完成一筆交易便要開一張單據.我就會更改成交金額(少報)再往上報到公司.結果東窗事發.現在公司手上握有的單據.少報的金額大概有2萬多元.現在我已被迫離職大概有10天了.我被公司扣留了一筆大概29000的薪水.現在公司還要我賠償什麼業務損失.我有問說要賠償多少?老闆只跟我說看我誠意到哪裡.我自己都因被扣留薪水而借錢渡日了.我實在是沒辦法.老闆說如果我不賠償就要告我.我想請問如果我真的被告.我會有哪些刑責?很急切.凡請回答我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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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