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喬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6-04 | 最近登入:104-18-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大伯因妨礙性自主罪,判決書內容大致上是,判刑3個月,11罪,應執行刑期2年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但因符合勞動服務,原應於11月底報到,大伯有去並告知想申請勞動服務,但好像資料不全要補件,也不知道怎麼跟書記官溝通的,前天警察來以未報到的理由將他帶走,現在在看守所中,請問這樣可以申請勞動服務嗎?過的機會大嗎?
瀏覽:667
日期:10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