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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christin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8-04 | 最近登入:102-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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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家父為七旬老人,因與住家附近超商店員與老闆娘熟稔,常至該店光顧,前日至店裡,該店員告知家父前有取走商品(金額約莫200多元)未付款,並提供錄影帶證明,家父觀其影像並不清晰,而自己當日未曾有酒類消費,且並無店員所言情事,惟其老闆娘動之以情,告知家父因該失竊商品需由店員自行賠償,且店員家境清寒等云云,家父因覺金額並不大,且與該店員熟稔,便代付該筆款項,並依老闆娘要求,另包予店員紅包500元,五日後,家父又至該店消費,恰遇警察至店逮補一慣竊,不知何故,卻連同家父一併帶至警局筆錄,並將相關物證移送法院,因詳細情形為家母轉述,目前據聞需待法院回覆,想請問,目前是否有何方式可了解當時相關情形?又該如何處理此種情形?懇請專家協助,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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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