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咖啡或茶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03-05 | 最近登入:102-03-05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我在一家旅社公作   做一休一   一天工作23小時   一個禮拜工作69~92小時(不含加班時間) 一個月底薪16800 加上抽成會再16800~21000之間浮動   加班沒有加班費 沒有勞健保   沒有打卡上班機制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要對老闆提出賠償  需要準備什麼東西  ?  還有提出賠償是由勞保局出面  還是由我本人呢?  
瀏覽:461
日期:102-05-0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至少打卡紀錄看看有沒有 另外準備訴狀 向地方法院提出 2.你個人請求賠償 當然以你 ... (恕刪) 那麼如果沒打卡記錄是否就不能提告了呢?
瀏覽:461
日期:102-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