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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比特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1-05 | 最近登入:102-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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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主我駕駛一般重型機車對方駕駛一般重型機車二、事發經過當是燈號皆為綠燈對方直走我也直走路口有五個路口對方來的方向和我要去的方向路口是用同一個紅綠燈蛋不同路類似是Y型對方從右邊往下走我從下面往左邊走就相撞了 他的車頭撞到我的車身對方有倒 我沒完全倒對方被壓到機車下 車子皆有移動過我有扶她起來三、目前的狀況對方有送醫院 我當下只是擦傷沒去醫院隔天覺得手不舒服有再去醫院做檢查對方認為是我撞到她但當天警察說這個狀況也很難去分辨是誰對誰錯我們目前都還沒約出來彈和解(時間橋不好隔幾天她說她修車費用4800元 我車身也有壞有跟她說過醫療部分可以申請保險理賠就在昨天 她請律師打給我 說我沒心跟她談合解 我有約他出來是她說時間不行都是對方的姐姐跟我通電話的不知後續該怎麼處理 我該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嗎?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該如何去判別說雙方的責任歸屬比例?以及後續的相關保險以及賠償問題要如何談會比較好?另外,初步分析研判表,從申請到完成大概會花多久的時間?我是否也需請律師?請律師需要多少錢?當然我也是希望能夠達成共識盡快和解,不然一顆心懸在那邊真的很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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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