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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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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滿14歲少年(約6-8人)進入閒置民宅,其中有人涉嫌偷竊及破壞2.屋主發現後提告,少年已去警局作過筆錄,目前接獲少年法院調查通知請問一同進入民宅之少年(若未偷竊及破壞,只是去看熱鬧),需要先向屋主談和解呢?還是至法院進行調查時表達和解意願呢?若需向屋主談和解, 因涉案人有6-8人,該少年雖無故侵入民宅但未偷竊,要如何釐清所需負擔之責任?懇請告知應如何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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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12
回覆 ALICE 的發言內容: 1.未滿14歲少年(約6-8人)進入閒置民宅,其中有人涉嫌偷竊及破壞2.屋主發 ... (恕刪)  那未滿14歲會怎麼處置?是先向屋主提出和解意願比較好,是法院調查時再提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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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