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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Jimm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17-05 | 最近登入:102-19-05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請問蔡律師,任職公司目前緊咬合約上白紙黑字,獎金為做滿三年為有效,且雙方當時均簽名同意,這份合約公司在法律上一定站的住腳嗎? 回覆 Jimmy 的發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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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19
律師你好,小弟兩年前與現任職公司簽定一只三年的保障年薪+固定獎金的合約,固定獎金每任職滿一年發放一次,小弟已任職滿兩年也已經領取兩年的固定獎金。因故今年要離職,離職前公司以合約上註明該合約以做滿三年為有效,亦即是要求我退還前兩年所領取的固定獎金。請問這樣有辦法爭取我前兩年應得的獎金嗎?? 感謝答覆。
瀏覽:553
日期:10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