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小鄧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1-05 | 最近登入:102-21-05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前幾天本來是要去辦一般用地改成自宅用地的地價稅減免去了稅務局及國稅局才發現 父親十多年過世時 沒辦登記繼承我因忙了一整個上午(一下跑國稅一下跑稅務 又一下跑地政一下跑戶政)等到土地都辦好過戶登記後(發了土地權狀) 要去辦房屋權狀時 發現在寫繼承系統表時 漏寫了嫁出去的姐姐 回到地政問他們說我觸犯了偽造文書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之罪 我想說的是難道人不會疏忽ㄇ 就不能補一下或改一下 而且我是將土地過戶成共同共有 又不是故意說只過我一個人的名字地政人員的態度很硬 說我等著收法院傳票 再跟法官解釋現在我到底該怎麼辦?
瀏覽:885
日期:102-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