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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黃同學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2-22-05 | 最近登入:102-22-05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事情是這樣的4月多的時候我把我的IPODTOUCH(只能連WIFI那種)放在我門前的鞋櫃上穿完鞋後我就忘了拿匆匆忙忙去了圖書館看書看到一半突然想起我忘在租屋處由於我是與同班同學合租6人一人一個房間的套房我是住3樓共4層樓1層兩間面對面1樓是店面而且也不會跟我們相通所以並不會有人進來於是我想了想就安心地讀完書再回家回到家晴天霹靂竟然消失了我問了我們整棟的同學有3個人看到2個沒看到於是我就跟我同學借了手機因為以前連過他手機的無線網路所以我的IPOD只要在範圍內就可以直接連上於是我站在我房門前連到了然後我就用APP商店裡的定位功能讓手機發出聲音而聲音的來源竟然在我同學的房間裡然後我就叫我樓下的室友來聽他也有聽到然後我就跑去問那個同學我問了他3次會不會是你幫我收起來然後你忘記了他就說不是他那我也就沒輒於是接近傍晚的時候我就發了FB訊息給他比較要好的同學內容是這樣的:我想....不知道你知不知道這件事情不過我想請你勸勸XX(XX就是那個人的名字)其實我知道那件事情的真相我已經給了他3次機會了也幫他找了很多藉口了但是我就是沒辦法說服我自己我希望可以在租約到期之前可以找到我的手機在我房間前面的雨衣下面的包包裡面只要讓我找回來就可以了而我知道的原因是我的鬧鈴3點多的時候有響而聲音的來源就是他的房間我覺得這件事情可以被原諒但是也要他先釋出誠意就拜託你了因為我裡面有重要的資料----------然後我就去睡覺了隔天我同學知道我有東西遺失了大約3~4個人就問我說怎麼了然後我就把上面的事情跟他們說地點在學校的走廊盡頭都會有個小圓桌那我想問的是我FB的訊息有構成妨害名譽嗎??那我同學問我這樣會構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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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2-05-22